拒绝赔偿且许诺赔偿的用车费用一直未履行
3月26日上午,本人路过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停车点,再次发现一辆右前轮损坏的共享汽车,本人在等待片刻发现没有工作人员前来检修后,与gofun公司客服联系报修了该车辆,我认为gofun公司对车辆检修不当,如果下一位用户验车不仔细,则极易发生事故,威胁用户生命财产安全,且此次发现故障车辆距离本人驾驶车辆的爆胎事故仅隔6天,如此高的轮胎故障率请问如何解释。
车胎撕裂明显为老化损坏严重导致,检查车辆时评肉眼无法观测出异常,驾驶途中无不合理驾驶现象,因此我认为此事故中本人不应负主要责任。且经过12小时后车辆在app中仍为可用状态,此举已明显严重威胁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您好,车辆中途爆胎,拖车费须用户自行承担,无法调解。
已分配商家 GoFun出行
3月20日18点16分本人驾驶gofun公司的雪弗兰科沃滋车型从开华道国家电网停车点开往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校区停车点,取车前本人对车辆各处进行了仔细检查,且事故发生前没有异常现象发生。车辆在洞庭路立交桥至津港高速延长线六公里左右发生爆胎(驾驶时长40分钟左右,里程20公里左右),车胎大面积撕裂开,应为轮胎老化磨损严重导致。行驶路段多为交通拥堵路段,不存在车胎被扎爆现象,本人驾驶过程中时速始终保持在80km/h以下,不存在不合理驾驶现象。十九点五分左右发生事故,拨打gofun客服3号台(救援专线)至十九点四十分无果,后通过报警取得交通救援联系方式,十九点五十分左右通过其他专线与gofun人工客服取得联系,客服告知我把车用拖车拖到附近停车点即可并向我提供了救援联系方式,由津港高速延长线使用拖车到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校区停车点费用为720元(包括高速费20元)与gofun人工客服沟通后,客服表示“所有gofun公司共享汽车发生爆胎事故的拖车费用都由用户个人承担”,本次事故给我带来的损失有:拖车费(包括高速费)720元,共享汽车在事故发生后本人无法继续驾驶车辆完成行程但计价仍在继续费用70元,因爆胎事故和客服联系不上共耽误两小时,以及发生本次事故对本人带来的精神损失。我认为gofun出行公司对本起事故负有对车辆监管不到位,对车辆损耗零部件排查不利,事后救援专线不起作用的责任。且gofun出行公司在本人报备事故12小时后仍未停用事故车辆,gofun出行的app上该车仍显示为可用状态,这是对用户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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