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天津联通违反活动约定,制定霸王条款限制用户办理变更套餐业务

- 17347320688
- 中国联通客服
- 要求天津联通为我办理变更套餐业务
- 500元
- 投诉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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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中国联通客服


我是一名天津联通的普通消费者,我在2017年10月的时候通过天津联通微信公众号办理过一个预存900元话费承诺在网36个月送500元电子券的活动。当时我认真读过服务条款,上面只要求在网,并没有提到不能变更套餐的说明。而且在办理前我也向该企业的业务员咨询再三确认过只是承诺在网并不影响变更套餐,2018年的时候也成功办理过两次变更套餐业务,通过中国联通手机营业厅查询我的手机号也没有任何合约套餐。现在我想将我现有的138套餐变更为新的99套餐,却被告知因参加过送电子卷的活动而不能办理变更该套餐业务,只能办理不低于138元资费的套餐。运营商给出的解决办法是,如果想变更该套餐必须由我本人提出解约,退还500元电子券的费用,我觉得这很不合理,我并没有违反承诺在网的约定,而是运营商增加了新的附加条件,不应该由我提出解约。 多次向该企业进行投诉,该企业做法就是互相推诿扯皮,最后把投诉件拍给最基层的地方营业厅,营业厅根本没有能力进行解决,只能做到赔偿我50元话费作为补偿,而我只是需要办理变更套餐业务不需要补偿。证明该企业应对申述的态度不够重视,避重就轻不提及运营商单方面违反合约的问题,拿不出任何有效的解决办法,把责任推到系统程序上。 天津联通每次给我的答复都不一致,这让我感到该企业的信用,信誉,承诺实在是岌岌可危,不再履行对消费者应有的职责,甚至是说变就变。一开始说是我违反合约却拿不出有效证明,在我提供了办理的相关凭证,又说是后续套餐的规则限制了之前的活动,对自己的违规制定霸王条款的行为却避尔不谈。天津联通公然违反《消法》《合同法》等等的国家法律法规,还想让我主动提出违约后才给我变更套餐,再我两次向工信部投诉后,还告诉我工信部已经是行业上级最高部门,就算投诉几次也是由基层营业厅进行处理,而营业厅根本没有能力解决。我作为天津联通用户的普通消费者和受害者,请求贵平台帮助解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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